SBL超籃今晚「幼敏vs.台銀」演出驚奇的一幕,由於雙方在第二節終了前28.2秒,發生衝突,雙方都對裁判的處置、判決,大會的決策、果斷力執行不滿,幼敏最後仍拒絕接受SBL大會的裁決,被沒收比賽,比數是20:0。

當時比數是39:31,台銀贏得這場「毫不痛快」,卻「滿是爭議」的比賽。

這起SBL史上最大的意外,有點荒唐,非常鄉愿,「息事寧人]的判決與處理糾紛的能力,還有危機處理的應變,都令人搖頭嘆 息。


--該怎麼判?

從現場的情況,我認為最好的判決是:簡明富先揮拳、挑釁,呂嘉豪回拳,雙雙驅逐出場。隨後推擠呂的林群峰、朱永弘,技術犯規,抓住簡的球衣,進行學長教訓的羅興樑,技術犯規,三名執法裁判和技術委員,本季禁賽。

這是依規則、現況、精神的判決,我相信經過錄影反覆蒐證後,這樣的判決,雙方都沒有話說。這才是處理的方式。

--技術委員,能做什麼?

不好意思,各位技術委員前輩和老師們,如果技委這個臨場的角色,不能改變裁判判決,不能做出有效解釋和危機處理,不能提供最直接的場面控制能力,那設這個委員在現場何用?

--仿NBA

每節或延長賽最後一擊,裁判可以檢視錄影帶,裁定是否在時間內出手。場上糾紛,聯盟和裁判,可以依據錄影蒐證,進行判處和禁賽,SBL聯盟設沒有立場的執行長,負責最後裁決或組織蒐證,這都是可以學NBA的招數,非常簡單,但足以服眾。

--裁判機制,該正視問題了

SBL不需要外籍裁判,更不需要一場比賽派上五個裁判,那都無濟於事。

SBL需要的是完善的裁判機制。每周在職進修、定期講習強化、每周看錄影帶統一尺度和判例,同時設置完善的考核與獎勵制度,把所有的裁判進行分類、歸類,這才是改變現場,提升比賽水平最好的方式。

不能來,沒時間來參加的,就不要吹了。

--不要再「息事寧人」了

裁判沒收比賽,卻不罰款,這套解釋又是另一次「息事寧人」的判決,原本SBL競賽規則裡,要罰幼敏60萬,也不罰了。

這樣的判決和判例、處理,幼敏省了錢,但還是沒有得利,裁判形象更慘,SBL傷害更重,各隊還是得隨時面臨這樣的意外,球迷被耍,台銀贏了球賽,但應該笑不出來,我不知道「他們」做對了什麼事。

籃球界的各位相關老師、前輩、長輩,請加油,我們實在不能、也不該再爛下去。

因為,我們都愛籃球,都愛S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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