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本書
書裡面寫說
喜歡上一個人
就算是最後 變成了陌生人
也不可能 說忘就忘
因為 在你喜歡上他的同時
你也改變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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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看完很有想法
這樣的說法我接受
因為 好像真的是這樣
線在的我 可以在工作上 還算過得去
說真的 也多虧了那時候
認識一個人
讓我有了很大的改變
本來想說 不去想 就不會有痛
其實
這只是 自己騙自己的說法
因為 其實
根本就不用去想
因為 那個人
從來還在心底 沒有離開
有怎樣要把他遺忘呢
我想 我真的笨
而且是 很 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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