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本書

書裡面寫說 

喜歡上一個人

就算是最後 變成了陌生人

也不可能 說忘就忘

因為  在你喜歡上他的同時

你也改變了自己

++++++++++++++++++++++++++++++++
恩 看完很有想法

這樣的說法我接受

因為 好像真的是這樣

線在的我 可以在工作上 還算過得去

說真的 也多虧了那時候

認識一個人

讓我有了很大的改變

本來想說 不去想 就不會有痛

其實

這只是 自己騙自己的說法

因為 其實

根本就不用去想

因為 那個人

從來還在心底 沒有離開

有怎樣要把他遺忘呢

我想 我真的笨 

而且是 很 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ne12712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