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走在路上
突然想到
李偉民
他女朋友說的話

今天 網誌是我的
裡面要寫什麼 是我的權利
如果看不下去
那就不要看
那就不要來

呵呵
我很佩服他的 獨特想法
也很 推從 他說ㄉ話

是阿
看不順眼 就不要來

我不想哪一天
讓我每一篇網誌 都要鎖起來

因為 每一個文字
都會讓人誤會

就連 msn 也是
是不是 要我 後面註明呢



真的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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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ne12712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